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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章 外交行政

第五節 總務工作 壹、總務司業務 依據外交部組織法及處務規程之規定,外交部總務司掌理業務包括:一、關於文書之收發、繕印、印信典守及外交郵袋事項。二、關於經費之出納、保管事項。三、關於駐外各館處庶務及財產管理事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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